对《二类考生加考新规定的》补充说明
来源: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3-07-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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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参考,对外地考生同样适用,如果您是重庆考生,请以本文中的新规定为准! 2002年12月21日,重庆市自考办发文(渝考办[2002]60号)对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类别划分及加考课程设置提出了新的规定(请见ShowArticle.asp?ArticleID=233),但近段时间来,有很多考生提出了相关的问题,今天做一次详细的解答: 首先要搞清楚你是不是二类考生,判断方法:(1)搞清你的考的专科专业是哪一类。(2)搞清你要考的本科专业是哪一类。(3)如果两个专业不是同一类别,你则是二类考生。 二类考生的加考解决方案有两个: 一、按照新规定,到主考院校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每年的5月和11月,加考课程实行加考学科专业综合课的办法,学科专业综合课(内容覆盖所设置的加考课程)考试的时间长度为180分钟。此方案只参加一次考试即完成加考的所有课程。 二、按照老规定,报考每一科加考课程(实际上这些课程是该专业的专科段的课程),参加全国组织的统一考试。此方案要考多次。具体加考的课程请见ShowArticle.asp?ArticleID=233的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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