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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务员先录用高校毕业生 回原籍可领生活补贴

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6-28 浏览次数:
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要求,各级机关特别是县、乡级机关应加大从普通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的力度,并规定,今年9月1日后回原籍未就业的大学生申请就业,可领职业培训补贴和基本生活补贴。


通知要求,基层公安、司法、工商、税务、质监等执法部门新增人员,应首先从普通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


对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人事档案管理方面,将与国有企业员工一视同仁。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并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工龄。


今年9月1日后回原籍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劳动保障部门将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对申请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和就业见习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由各级人事部门牵头建立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应对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3—6个月的见习培训,见习单位和当地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基本生活补助。


又讯 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我市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将对民办高校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民办高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经市教委备案后方可发布,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与备案内容相一致。对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以虚假广告骗取钱财的,有关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Tags:生活 补贴 毕业生 录用 高校 公务员 就业 普通高校 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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