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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事局面向社会公招市人防办机关工勤人员简章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7-11 浏览次数:
重庆市人事局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市人防办机关工勤人员简章
 
    为满足重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需要,经研究,重庆市人事局决定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名市人防办机关工勤人员(打字员)的工作。
    一、招录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录机关工勤人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录范围对象
    招录常驻户口在重庆市主城九区行政区域内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要求:计算机专业或取得过国家计算机考试等级证书。
    (四)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23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9日至1989年7月9日期间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录用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四、招录方式
    招录采取笔试、专业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
    五、报名办法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持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于2007年7月9日至13日工作时间,在重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江北区花卉东路鸿恩丽舍9号)组织人事处报名。考务费每科50元。联系人及电话:王拥军、孙成贵,67052329、67050831。
    2.请考生于2007年7月18日后登录重庆人事人才网查询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与考生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专业考试和面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及分值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100分。由重庆市人事局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招录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10比例的,不得开展笔试工作,同时取消录用指标。
    (二)专业考试。按1:10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10名进入专业知识考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参考。专业考试采取理论考试与实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及分值为《计算机专业知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按1:5的比例,在笔试与专业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分(计算公式为:总分=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5名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以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60分钟左右),共同就给定的材料和任务展开自由讨论。无领导小组讨论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的当天公示面试成绩、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以考生笔试、专业考试两科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1名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计算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和渝人发〔2005〕25号文件的要求组织。
    体检合格者,由市人防办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组织考察。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由市人防办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市人防办公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时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举报。
    九、录用审批及待遇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报市人事局审批录用为机关工勤人员,享受相应待遇。新录用工勤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OO七年七月五日
Tags:人员 机关 人事局 成绩 面试 笔试 考试 体检 录用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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