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网站地图 欢迎投稿 RSS订阅 收藏本站
热门关键字: 自考成绩查询  网上查分  网上座签  自考专业  2007年7月
当前位置:主页>公务员考试>招录信息>文章内容

江津区面向社会公招江津区经济信息咨询中心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7-11 浏览次数:
重庆市江津区人事局    重庆市江津区发改委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江津区经济信息咨询中心工作人员
简    章
 
    重庆市江津区经济信息咨询中心是经江津区编委核准成立的由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正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经济信息、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和重大项目策划工作。根据渝人发 [2006] 4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招聘江津区经济信息咨询中心专业技术人员6名,其中:
    经济管理类专业4名;工程管理类专业2名。
    (详见江津区经济信息咨询中心招考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范 围
    常住户口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者,其参加笔试成绩加5分;在与其他考生笔试成绩或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加分资格,由江津区人事局审查确认。
    (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3、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经济管理类和工程管理类专业;或者具有经济管理类、工程管理类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资格证或国家统一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且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35岁以下(1972年7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招聘体检标准。
    四、招聘办法
    按招聘职位(专业)定向报名、定向考试,定向聘用方式,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专业)报考,按各报考职位(专业)分别竞争,分别聘用。各招聘职位(专业)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如未达到规定比例,则相应减少该职位(专业)招聘数。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7年7月25日至7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 报名地点:江津区人事局人事科(江津区区政府大楼四楼)。
    咨询电话:47530416  (区人事局人事科)  47521221  (区发改委办公室)
    (三)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及毕业证书或职称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经初审,资格合格者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自荐书一份,填写《重庆市人事考试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
    (四)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于2007年8月15日至    8月16日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两科成绩总分达不到120分以上者(其中:<专业基础知识>不得低于50分),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2007年8月1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含加分),按各招考职位数以1:2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和加试专业知识的方式进行,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自我认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等,考生原则上用普通话回答问题,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以上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
    七、体检和政审考核
    体检人选按各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者以《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得分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要求并结合招聘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者,由江津区人事局会同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组织考核。
    若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考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由江津区人事局会同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张傍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政策性强,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严肃纪律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经发现,取消其考聘资格并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江津区人事局、江津区发改委负责解释。
 
 
                                    江津区人事局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0七年七月四日


重庆市江津区经济信息咨询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人数
专业类别
年龄
知识要求及
相关工作经历
 
 
江津区发改委
 
重庆市江津区经济信息咨询中心
 
经济管理和
政策研究
 
 
4
 经济学类、经济管理类、统计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会计学类或具有经济管理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资格证或国家统一颁发的执业资格证
 
35岁以下(1972年7月1日后出生)
 
熟悉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经济运行分析、重大课题和政策研究
 
 
 
江津区发改委
 
 
重庆市江津区经济信息咨询中心
 
投资及项目管理
 
 
2
工程管理、工程造价(预算)、投资(项目)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或具有工程管理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资格证或国家统一颁发的执业资格证
 
 
35岁以下(1972年7月1日后出生)
 
 
 
熟悉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能够进行项目策划及管理工作

Tags:工作人员 经济信息 江津区 专业 招聘 成绩 考试 考生

[TOP] [评论(0条)] [查看评论] [推荐] [收藏]

发表评论
用户名: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所有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发表意见仅代表其个人意见,并且承担一切因发表内容引起的纠纷和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资讯,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
最新求助
最新图片

相关文章

本月点击排行

论坛新贴

重庆考试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金山路160号 邮编:400060 联系人:帅润东
重庆蓝焰网络科技提供带宽
渝ICP备0501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