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网站地图 欢迎投稿 RSS订阅 收藏本站
热门关键字: 自考成绩查询  网上查分  自考专业  网上座签  2007年7月
当前位置:主页>自学考试>政策规定>文章内容

重庆08年自考学籍转移及免考实施办法

来源:重庆晨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0-13 浏览次数:

  从市招办获悉,我市出台了《高教自考重庆市考籍转移及免考实施办法》,今年不再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可持自考准考证在全市任一区县报名参加考试。

  根据该办法,自考学籍可自如进出重庆。我市转往外省的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原报考的区县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外省市考生,转入我市的,必须在考试报名期间到转入地区县自考办按新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待获得新准考证并取得在我市参加考试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后,再正式办理学籍转移。

Tags:实施 办法 转移 自考 考生 办理 我市 考试 报名 准考证

[TOP] [评论(0条)] [查看评论] [推荐] [收藏]

发表评论
用户名: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所有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发表意见仅代表其个人意见,并且承担一切因发表内容引起的纠纷和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资讯,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
最新求助
最新图片

相关文章

本月点击排行

论坛新贴

重庆考试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2-2009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金山路160号 邮编:400060 联系人:帅润东
渝ICP备05012172